9月28日晚,銀保監會網站發布了《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理財新規”)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答記者問,這是繼資管新規解釋細則出臺后理財新規的正式落地。相對于之前的征求意見稿,理財新規正式稿在凈值管理、禁止嵌套、限制期限錯配等方面沒有變化,維持與資管新規高度一致;在分類管理、投資運作和管理上做出了更具體的規范要求,尤其是運作管理和信息披露的要求大幅提高,全面向公募基金看齊;凈值化管理必然使銀行理財增長降速,但掌握公募牌照的銀行理財產品和公募基金優勢繼續加強,大資管格局的重塑正式開啟。
1、在實施凈值管理、禁止嵌套、限制期限錯配上維持與資管新規高度一致
理財新規指出,商業銀行開展理財業務,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指導意見》等關于金融工具估值核算的相關規定,確認和計量理財產品的凈值;允許符合條件的封閉式理財產品采用攤余成本計量,允許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暫參照貨幣市場基金估值核算規則,確認和計量理財產品的凈值。
禁止嵌套,理財產品投資資管產品的,所投資的資管產品不得再投資于其他資管產品(公募證券投資基金除外)。理財產品投資非標資產的,非標資產到期日不晚于封閉式理財產品的到期日或開放式理財產品的最近一次開放日。
2、實施分類管理,公募理財產品可以通過公募基金投資股市
依據資管新規的分類方法,理財新規將理財產品分為公募理財產品和私募理財產品。公募理財產品的起售點為1萬元,而私募理財產品的購買者須滿足合格投資者條件,且購買份額不少于各類產品的最低限額。同時,投資范圍上,私募理財產品可直接投資股票,公募理財產品不能直接投資于股票,但可以通過投資公募基金來投資股市。
銀行理財產品一直未禁止投資權益市場,且私人銀行的理財產品投資權益市場較多,但基于理財產品投資者對穩定收益的預期,須嚴格控制回撤,理財產品投資權益市場的比例仍然不會太大。不過,私募理財產品可以直接投資股票,公募理財產品通過公募基金來投資股市,對A股市場仍會帶來一定利好。
3、理財產品運作管理全面規范,逐步向公募基金看齊
理財新規正式稿的第三章分五節詳細規范了理財產品的運作和管理,全面向公募基金的管理看齊。
正式稿仍強調每只理財產品須單獨管理、單獨建賬和單獨核算,不得開展或者參與具有滾動發行、集合運作、分離定價特征的資金池理財業務。并對“三單獨”做了詳細解釋:單獨管理是指對每只理財產品進行獨立的投資管理。單獨建賬是指為每只理財產品建立投資明細賬,確保投資資產逐項清晰明確。單獨核算是指對每只理財產品單獨進行會計賬務處理,確保每只理財產品具有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產品凈值變動表等財務會計報表。
資產集中度管理上,基本沿用了公募基金的管理要求:每只公募理財產品持有單只證券或單只公募基金的市值不得超過該理財產品凈資產的10%;全部公募理財產品持有單只證券或單只公募基金的市值,不得超過該證券市值或該公募基金市值的30%;全部理財產品持有單一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全部公募理財產品不超過單只公募基金市值的30%,將對理財產品定制公募基金的業務模式帶來負面影響。
流動性管理上,要求開放式公募理財產品應當持有不低于該理財產品資產凈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國債、中央銀行票據和政策性金融債券。這一點也完全參考公募基金的流動性管理要求。同時,對公募基金的巨額贖回限制工具也提出應用。商業銀行可以綜合運用設置贖回上限、延期辦理巨額贖回申請、暫停接受贖回申請、收取短期贖回費等方式,作為流動性管理的輔助措施。
4、套凈值管理,理財產品的信息披露要求大幅提高
實施凈值管理之前,由于銀行實質承擔了資產風險,投資者購買理財產品依賴于銀行主體信用,對理財產品的信息披露關注較少,銀行理財產品的實際披露內容也較少。但轉為凈值管理之后,投資者自擔風險,銀行就有義務將產品的運作情況、資產情況等信息及時披露給投資者。
理財新規正式稿要求,商業銀行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理財產品投資者披露理財產品的募集信息、資金投向、杠桿水平、收益分配、托管安排、投資賬戶信息和主要投資風險等內容。具體來看,公募理財產品不僅要披露產品銷售產品說明書,還要披露定期報告,列示直接和間接投資的資產種類、投資比例、投資組合的流動性風險分析,以及前十項資產具體名稱、規模和比例等信息;同時在開放日結束2個工作日內,需披露理財產品在開放日的份額凈值、份額累計凈值、認購價格和贖回價格等。私募理財產品也有對應的披露要求,僅內容和頻率要求有所降低。理財產品的信息披露要求大幅提高,有利于理財產品投資運作和投后管理的規范。
5、銀行理財增長降速,大資管格局的重塑正式開啟
理財新規正式落地,新發理財產品開始實施全面凈值化管理,過去依賴政府信用的剛性兌付時代結束,理財產品的增長也必然回歸常態,較之前增速顯著降低。2017年金融監管加強以來,理財產品規模一度蹣跚不前;2018年銀行理財業務總體運行平穩,6月末銀行非保本理財產品余額為21萬億元,7月末為21.97萬億元,8月末為22.32萬億元。理財產品已恢復增長,但增速已回歸常態。
從大資管行業來看,資管新規和理財新規都以公募、私募為產品的基礎分類,而銀行理財和公募基金同屬于公募牌照,信托產品、券商資管計劃屬于私募牌照,行業格局的重塑正式開啟。
銀行由于掌握了不可替代的最廣大的客戶和資金網絡渠道,理財產品起售點又降至1萬元,未來依賴其公募理財產品發行的牌照,仍將是大資管行業的絕對龍頭。
公募基金作為凈值化管理的先驅,其投資運作、風險管理和信息披露方面的規范在大資管行業都具有明顯的優勢,對于機構而言仍有避稅優勢,而禁止嵌套和穿透上又獲得監管的豁免,未來仍將是投資者趨之若鶩的標桿產品。同時公募基金的牌照未來也將是信托公司、證券公司等機構追逐的重要資源。
6、仍須關注理財子公司和結構性存款兩個業務規則的出臺
對于某些業務,理財新規正式稿中并未對全部理財產品放開,但可能在《理財子公司業務規則》允許,如允許發行分級理財產品,公募理財產品直接投資股票等。同時,銀保監會也正在制定結構性存款業務的監管規定,更好地區分和厘清結構性存款和理財業務監管框架,促進結構性存款業務規范發展。后續這兩項細則的發布或許還會給銀行帶來更多的業務空間或驚喜,我們仍需拭目以待。
綜合來看,《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在實施凈值管理、禁止嵌套、限制期限錯配上維持與資管新規高度一致;對理財產品實施分類管理,以公募和私募作為兩種基本的理財產品分類方式,在投資范圍和運作管理上提出了不同要求;同時,對理財產品的運作管理做出了具體規范,全面向公募基金看齊,特別是配合凈值管理,在信息披露要求上大幅提高,有利于理財產品的規范運作和風險管理。
從大資管行業格局來看,公募發行將成為管理人的最大競爭利器,銀行理財與公募基金作為掌握公募發行牌照的機構,未來在資管格局的重塑中優勢顯而易見。銀行理財又基于其最廣大的資金網絡,資管龍頭的地位短期內難以撼動;而公募基金作為凈值化管理的先行者,在投資運作(主動管理)、風險管理(產品凈值回撤控制)、信息披露上都有著一貫的優勢,嵌套和穿透的豁免加上避稅的優勢,使得公募基金天然受到機構投資者的青睞,其他資管行業與公募基金的合作或追逐公募基金牌照將是可見的趨勢。大資管格局重塑的大幕已正式開始,讓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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